党政公告
关于2011年“五·一”国际劳动节放假的通知
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现将公司2011年“五·一”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为4月30日-5月2日,共3天,其中,4月30日(星期六)为公休日,5月1日(星期日,劳动节)为法定节假日,5月1日(星期日)公休日调至5月2日(星期一)。
二、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、保密工作。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,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,并采取有效措施,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。
特此通知。
院办
2011.4.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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