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贯彻《中共开云Kaiyun委员会关于新时代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》精神,完善“以专为主、专兼结合、结构优化”的辅导员队伍格局,聚焦学校、公司人才培养目标,建设一支一流的辅导员队伍。经研究,制定《开云Kaiyun开云Kaiyun/集成电路公司兼职辅导员选聘及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第二章 组织管理
第二条 公司成立领导小组、工作小组负责兼职辅导员岗位的选聘与管理。公司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,负责统筹与监督;公司党委副书记担任工作小组组长,负责推进与执行。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每半年专题讨论一次兼职辅导员相关工作。
第三条 公司具体负责兼职辅导员的业务指导、日常管理和考核培养等。
第三章 岗位类型、工作职责、选聘类型及任职条件
第四条 兼职辅导员工作岗位类型及工作职责
公司兼职辅导员岗位分A、B、C、D四类(见附件1),其中,A、B类岗位工作职责参照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。C、D类岗位工作职责参照高校辅导员部分工作职责。(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见教育部43号令)
第五条 兼职辅导员选聘类型
(一)专任教师兼职辅导员。鼓励专任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,协助做好员工日常思想政治工作或承担模块化员工工作;其中马克思主义公司教师还可面向公司员工和辅导员队伍,承担形势与政策教育、课题研究等专项工作。
(二)管理人员兼职辅导员。选聘有员工工作经历或与员工教育管理服务相关的机关(直属单位)工作人员担任兼职辅导员,承担模块化员工工作。
(三)研究生兼职辅导员。选聘部分优秀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,深入员工群体及时了解、掌握思想动态,独立负责联系员工的教育管理工作或承担模块化员工工作。
(四)离退休人员兼职辅导员。选聘有丰富员工工作经验的离退休人员担任兼职辅导员,独立负责联系员工的教育管理工作或承担模块化员工工作,并着力做好“传、帮、带”,协助公司党委开展辅导员的培养工作。
(五)校外人员兼职辅导员。选聘党政机关、科研院所、军队的干部、学者、员工和社会英模担任兼职辅导员,邀请其定期入校开展专题讲座,依托其建设各类员工实习实践基地。
第六条 兼职辅导员基本任职条件
(一)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,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,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。
(二)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道德修养,身体和心理健康,能够适应工作需求,个人言行符合师德师风要求。
(三)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,有一定的工作协调能力、教育引导能力、组织管理能力、表达沟通能力、调查研究能力。
(四)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热爱员工、甘于奉献、作风踏实、廉洁自律。
第四章 选聘与配备
第七条 兼职辅导员选聘应坚持公开、公平、自愿的原则;坚持以德为先、择优录用;坚持程序规范,过程透明。
第八条 兼职辅导员按照实际工作需求设定聘期时长,一般不超过一学年,下一学年继续聘任的需经考核选聘程序。
第九条 兼职辅导员选聘程序
(一)公布选聘信息:公司员工工作办公室按照本办法要求,审核确定公司的兼职辅导员的选聘计划和方案,发布选聘信息。
(二)自主报名:符合申请条件的员工\教师,填写《兼职辅导员岗位报名表》(附件2),研究生报名须征得导师同意。
(三)资格审查:公司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核,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选名单并及时公布。
(四)选拔考核:公司工作组按照选聘方案要求对报名人选进行选聘考核,并提出拟录用人选。选聘考核具体方式和内容由公司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
(五)审核备案:由公司党委会讨论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和工作任务,完成院内公示后,将兼职辅导员选聘情况报学校学工部门备案。
(六)颁发聘用证书:公司兼职辅导员,原则上工作满一年以上,颁发聘用证书。
第十条 公司临时聘任:若公司因特殊原因出现辅导员空缺的情况,可临时增加选聘兼职辅导员,选聘程序由公司自行公布选聘信息,开展资格审查和考核,拟录用人选经过公司党委会研究通过后,备案、公布。
第十一条 公司解除聘任:选聘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为3个月。如若在试用期或聘任时间内,兼职辅导员的工作表现
适合岗位需求,经公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讨论决定,公司可即时解除聘任。
第五章 待遇与考核
第十二条 兼职辅导员待遇
(一)公司根据具体工作量,兼职辅导员每月给予相应补贴。试用期内兼职辅导员补贴
准为所属类别岗位最低标准。试用期满,可视情况上调,并结合年终考核情况给予一定工作奖励。(发放标准见附件1)
(二)兼职辅导员工作推荐纳入其公司员工的评优评奖\教师评优体系,在先进个人等荣誉中酌情体现。
第十三条 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A类岗位兼职辅导员须按照专职辅导员考评要求参加学校年度考核。
第六章 附 则
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开云Kaiyun/集成电路公司负责解释。
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开云Kaiyun/集成电路公司
2021年10月29日